●(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檢調去年接獲檢舉,指仁武區某進口業者從大陸、越南等地進口快要過期的冷凍芋頭,然後再混充成國產的大甲芋頭,負責人把這些將要到保存期限的芋頭,更改標籤及保存期限後,再賣給食品公司做成火鍋料、芋圓、芋餅等相關食品,最後流入一般火鍋餐飲店及超市。檢調搜索發現,仁武廠房內還有2噸的過期改標芋頭,訊問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蘇姓女負責人、魏姓領班交保20萬、10萬元。
檢調指出,蘇女與一位張姓男子共同經營兩家公司,自2014年開始,他們利用這兩家公司的名義自大陸及越南地區輸入將要超過保存期限的芋頭,並存放在仁武區的冷凍廠房內,再指示員工將賣相不好或變質、發霉的芋頭挑出丟棄,賣相良好的芋頭則改以油炸芋頭、檳榔心芋頭塊等品項重新包裝,混充成國產大甲芋頭,並重新印製有效期限後,販售給不知情的食品公司製成火鍋料、芋圓及芋餅等產品,流入市面上各大火鍋、餐飲店及超市。
高雄市調處的專員,經過長期的跟監與蒐證,發現蘇女想利用這一次端午節慶市場對芋頭用料需求大增時出售牟利,擔心黑心芋頭流入市面危害民眾健康,所以聲請搜索票,由檢察官任亭指揮調查官及衛生單位人員搜索設於仁武區之冷凍包裝工廠,並查扣封存相關產品、機具、帳冊。專案人員查明了解其下游廠商後,立即再率行政院海巡署高雄第一機動查緝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至臺中市大里區某工廠執行搜索,外流縣市為臺北,新北,桃園,新竹,彰化,臺中,嘉義縣,臺南,高雄。已請當地衛生局下架,回收,及追蹤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