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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PUB爛醉遭撿 像屍體被翻來翻去脫衣:我就是不能動

2020/12/13 15:35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黃少君 字級:
讀稿
人妻PUB爛醉遭撿 像屍體被翻來翻去脫衣:我就是不能動

台中一名男子在2018年12月24日時,發現妻子竟和一位不知名的「投資男」發生性行為,讓他氣得提出妨害家庭,並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然而妻子則喊冤表示,她當下喝醉根本無力反擊,「向屍體一樣」被對方翻來翻去,是非自願的狀態下發生,並反咬丈夫曾叫她簽下同意書,同意她交男友、和其他人發生性關係,而丈夫也會在外花錢性交易,最後法官勘驗各項證據後,判人妻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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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這名人夫主張妻子在2018年12月24日到12月25日間,和一名投資男到PUB飲酒作樂,結束後還到旅館發生性行為,已經侵害人夫的婚姻圓滿,且三名子女生活也處在不安之中。據了解,該事件發生後,人夫就曾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但妻子卻沒有因此受到制裁,讓他身心相當痛苦,因為嚥不下這口氣,隨後才又決定向妻子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人妻喝到爛醉後被撿屍。(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不過妻子則指出,和投資男發生性行為當天自己喝醉,且完全沒有意識,主觀上並沒有要侵害配偶權,而丈夫10幾年來無故拒絕行房,還在2018年10月8日時,要求她簽署一份同意書,內容提及同意妻子「可以交男朋友,並且發生任何性關係」。此外,兩人於大學畢業後就結婚,20多年來人妻都沒有外出工作,全心全意地照顧家庭,但丈夫卻長年在外花錢性交易,更和一名林姓女子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也曾一起出去開房間,而人妻只不過偶然被強迫發生一次性行為,情節並非重大。

 

▼丈夫曾簽署同意妻子「可以交男朋友,並且發生任何性關係」的同意書。(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而妻子和投資男在車上的對話,也被行車紀錄器錄下,內容為人妻詢問對方是否有做好安全措施等,明確指出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而人妻也向友人說明當天狀況,「那個強O是刑事,我就一直不想報案」、「我真的無力抵抗」更透露投資男將人妻「像屍體一樣」翻來翻去的脫,「因為我就是不能動」。最後法官勘驗兩人對話及其他證據後,採信人妻說詞,並認為她不是故意侵害丈夫配偶權,並將丈夫訴訟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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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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