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幫朋友接送醉妻竟伸狼爪 判4年6月

聽新聞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仍可上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仍可上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苗栗一名白牌車司機阿偉(化名)於民國111年7月受託載酒醉的人妻小美(化名)返家,竟趁她意識不清時性侵,見對方驚醒抵抗仍強行完事,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於115年維持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公司頒獎典禮爆性侵!惡男下藥性侵女同事遭重判

人妻遭司機伸狼爪

根據判決書,在苗栗地區以載客為業的白牌車司機阿偉,平時因多次接受叫車服務,與當地的一對夫妻小美、小明(化名)結為朋友,民國111年7月25日深夜11時許,小美與丈夫小明在新竹市某KTV飲酒聚會,因小美不勝酒力、幾近醉倒,小明便聯繫平時熟悉的阿偉前來協助,委託他駕車將妻子安全送回苗栗縣竹南鎮的住處。

沒想到,阿偉在將車開抵小美住處樓下後,見對方已經因酒精作用意識不清、無法自行返家,竟未將她交由家屬照顧,反而心生歹念,利用小明事先告知的大樓感應卡位置及道義託付,攙扶小美一同進入屋內,趁著小美酒醉不知抗拒之際,直接在屋內性侵。

人妻酒醒驚覺遭侵犯

阿偉原先是趁著小美酒醉不知抗拒性侵,但在過程中,小美因為酒精代謝與驚嚇而逐漸恢復部分意識,驚覺自己正遭受侵犯,隨即開口喝斥「不要」,並用雙手奮力推拒阿偉的肩膀以表達拒絕;面對小美的明確抗拒,阿偉非但沒有停手,反而不顧小美的極力反抗與明確意願,強行完事才離去;事後小明返家發現大門遭反鎖,小美開門後情緒潰堤、痛哭失聲並向他哭訴遭阿偉侵犯,小明立刻帶著小美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全案因此曝光。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維持4年6月徒刑

案件經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及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時,阿偉雖坦承有與小美發生關係,但矢口否認涉嫌妨害性自主,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的合意性交,甚至辯稱小美當時意識清醒。不過,合議庭根據小美案發後的崩潰情緒、醫院驗傷診斷證明書、體內採驗出的DNA,以及小明在送醫途中錄下質問阿偉的錄音檔,阿偉當時曾回覆「這也算強X,畢竟她喝酒」等語,認定阿偉說詞全屬卸責之詞。

全案歷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進行更一審審理,更一審認為,阿偉雖基於受託與道義理由進入小美住處,但卻見色起意、趁酒醉性侵,甚至在小美清醒反抗時仍強行完事,嚴重踐踏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並造成她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合議庭審酌阿偉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與小美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維持原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判決書 司機 苗栗 法院 法官 判決 性侵 人妻 友人
上一篇
女房客住2天輕生亡!房子淪凶宅 父母要賠106萬
下一篇
台女赴日慘死河口湖飯店 生前曾曝面臨「死亡威脅」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