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卻被雷親!台南一名女子借廁所給姊姊的男友,結果卻慘遭壓制性侵。台南地院近期審結,並依強制性交罪將該名男子判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於判決確定3年內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台南有位男子,在與女友交往的時候認識她的妹妹,今年2月16日下午3點,該名男子尿急,但一時找不到地方小解,腦海瞬間想到女友妹妹的租屋處在附近,並以借廁所的名義進入女友妹家。
▼台南男子向女友妹借廁所,結果一時起色心。(示意圖/Pixabay)
女友妹原本不疑有他,在男子上廁所的時候待房休息,怎料,男子竟然跑到自己房間,隨後用體型壓制,雖然女友妹過程中不停反抗,但最後仍遭男子性侵得逞。這起事件曝光後,經過檢警偵訊,男子也坦承犯案,稱自己是一時色慾薰心,會主動接受心理諮詢和治療。
▼女友妹好心借廁所,結果卻被姊姊的男友性侵,台南地院公布判決結果。(圖/Google Maps)
針對這起事件,法官認為該名男子沒有犯罪前科,只是情緒失控太衝動,且犯案後坦承事實,並與女友妹道歉達成和解賠償,有積極面對過錯,再者,女友妹也到場表示,願意給男子機會,法院最終也將男子判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判決確定3年內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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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與本人無關/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