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重要時刻之一的婚禮若是出包,肯定會令人非常懊惱,高雄一名施姓男子因不滿婚禮過程中廠商頻頻出問題,讓他事後又補辦了一次,憤而向婚宴廠商提告。然而高雄地院一審時,判施姓男子敗訴,而婚宴廠商也反告他,至今仍未支付第一場婚宴的費用,法官審理後,判施姓男子需付給廠商42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整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12月,施姓男子委託某會展管理顧問公司幫忙他舉辦婚禮,然而事後施姓男子認為廠商欠缺標準作業流程,像是沒有確實點交餐點份量、沒有全程保持聯繫,且取餐動線設計不良、服務人員不夠且經驗不足、無衛生紙、冰桶、沒有素食標示、沒有新餐盤替換、也沒有長輩桌的隨桌服務員先行上菜、更有餐點份量不足且未充分加熱等諸多問題,讓他事後又花了13萬餘元補請婚宴。
▼施姓男子控訴廠商婚宴過程有許多問題。(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因此施姓男子憤而提告,除了求償補請婚宴的13萬4652元外,也另外求償名譽受損的85萬元精神慰撫金,認為顧問公司應給付自己98萬4652元。而廠商則表示,他們在2018年初時,就向施男提出和解的請求,並承諾不收取婚宴費用,且願意再支付8萬元的賠償金。但當時施男希望賠償金可以再提高到12萬元,因此拒絕和解。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廠商除了除了「素食標示」部分沒有依約提供外,其餘瑕疵皆有在新人反應後及時修正。此外,施男指出餐點份量不足、沒有新餐盤替換以及餐點未充分加熱的部分,因沒有實際的證據,難以採信他的說詞,審結判施男敗訴。
此外,法官認為當初和解契約並沒有成立,施男敗訴後,應償還積欠婚宴的費用,經扣除對方疏忽後,判施男需給付承辦廠商42萬2460元,全案可上訴。
▼事件曝光後,引起許多網友的熱烈討論。(圖/翻攝自PTT)
事件曝光後,引起許多網友的熱烈討論,紛紛留言表示,「這就是不見好就收的下場」、「新郎還有空觀察這些小細節?刻意找碴是吧」、「這些原因感覺硬湊」、「餐廳願意賠50萬已經超佛了」、「就以為精神賠償可以無限拉高」、「不收費還加賠八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吧」。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