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張姓男子於海軍陸戰隊服役期間,在夜唱後回到乾妹家休息,卻趁機架住對方侵犯得逞,讓乾妹心情低落,向多名朋友表示,「我被硬上了,對方架住我,我說不要他還一直硬上」。乾妹於五日後留下遺書輕生,其媽媽從遺物中抽絲剝繭,查出女兒生前遭受侵犯,憤而向張姓男子提告。刑事部分,法院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5年6月的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處他應賠243萬元。
整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9月份,張姓男子於放假時,和乾妹、友人一同前往KTV歡唱到凌晨4時,因張男並不住在台北,乾妹邀請張男和友人到家中借宿,張男和乾妹同房,友人睡在客房,乾妹的媽媽則睡在樓上的房間。
▼因張男並不住在台北,乾妹邀請張男和友人到家中借宿。(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沒想到凌晨6時許,乾妹卻傳訊給多名友人,表示自己遭到張男硬上,雖然乾妹不斷拒絕,並朝張男說「你是有女友的人」,卻仍無法阻止張男的暴行。而乾妹事後也向友人抱怨,「我現在處於一個自暴自棄的狀態」、「廢人一枚」、「在家就變的很憂鬱」
而乾妹於五天後輕生,並在行事曆留下「媽媽對不起」,並留下一封遺書,內容提及「我不知道怎麼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也不知道怎麼再相信別人」,令乾妹媽媽悲痛萬分,而她也從女兒手機的對話記錄中,發現女兒曾遭張男的侵害,因此憤而提告。
▼乾妹母親從女兒手機的對話記錄中,發現女兒曾遭張男的侵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張男在審理時,否認自己有侵犯乾妹,但法官參考張男與其朋友的對話記錄,認為他起先否認性侵,但卻又說「我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因為我做錯事」等,最後張男也坦承「這件事我做錯,必須負起責任」,認定張男犯行明確。
法院在一審時,依軍人犯強制性交致人輕生罪,判張男12年10月徒刑。二審時則認為,乾妹遭性侵前,就曾有輕生的想法,且雖向朋友抱怨遭到張男侵犯,但態度上卻抱持息事寧人的態度,因此認定乾妹因被侵害,導致羞憤輕生的證據不足,改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5年6月的徒刑。
而民事的部分,法官認為張男得知乾妹輕生後,有向乾妹的母親坦承性侵並道歉,也曾要求到靈堂上香,認定乾妹輕生與張男犯行有關,判他應賠2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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