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主嫌陳伯謙,雖然在一審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但是法院在二審時,認為他符合自首條件,於4月7日改判無期徒刑。而最新消息指出,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高院更審。
2018年6月的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涉嫌性侵、殺害被害人高姓女子後棄屍,一審法院判決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7日宣判,逆轉改判陳柏謙無期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此案審理期間,陳伯謙竟向檢方供稱,高女是遭另一名藏鏡人Eric殺害,但陳男始終不願供出Eric的本名、具體身分及聯絡方式,陳男僅透露Eric是藝術團體「野青眾」的成員,時常出沒於華山草原,身材瘦高、理平頭,常至草屋找他聊天。
二審宣判過後,死者的爸爸非常氣憤,認為台北市政府是幫凶。而稍早最新消息指出,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文高院更審。
(封面圖/東森新聞、翻攝自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