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徐姓男子,日前和台中13歲少女發生關係,又散布裸照,被台中地院一審判3年10月有期徒刑,沒想到他事後竟然又假冒女設計師,強拍高雄4名少女裸照。後來徐男為躲避刑責,竟裝病住院7天,且跟友人炫耀「如果緩刑,我就贏了」,行徑相當囂張。
判決書指出,2019年,27歲徐男用假名、假照裝成女設計師,並以徵模特兒為誘餌,誘拐4名高雄少女拍裸照,謊稱有收入,沒想到徐男在逐一收集照片後,直接將少女們封鎖,被害少女害怕照片被傳播,告知父母後報案,高雄市刑大科技偵查隊展開調查,警方透過「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向臉書公司調取徐男帳號破案,並在雲端查扣大批少女裸照。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徐男第一次犯行,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徐男2016年散布和自己發生關係的台中少女裸照,且在分手後發文詆毀女方,當時被害少女聽聞後,氣炸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期間,徐男為求獲得緩刑,竟然前往精神病院掛診,且假扮病患住院一個禮拜。
▼27歲狼為緩刑裝病住院。(示意圖/Pixabay)
原本以為裝病計畫天衣無縫的徐男,被檢警發現和友人的對話後落空,徐男跟友人表示,自己為了減刑跑去精神病院住,且住一個禮拜差點嚇死,根本就是陰屍路,「刑法對精神疾病患者有免責和減刑的條款,只要獲得緩刑的機會,我就贏了。」
台中地院為了解當時徐男犯案的精神狀況,特別囑咐衛福部草屯療養院鑑定徐男精神狀態,結果顯示徐男犯案當時,並無精神障礙、明顯幻覺妄想或其他心智缺陷、重大精神疾病狀況,認為徐男是和律師商討訴訟策略後,刻意塑造自己罹有精神分裂、幻聽、幻視等情感型精神病病徵,以求矇騙法院及鑑定機關,決定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以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徐男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另依誹謗罪判徐男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約15萬;但今年4月,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徐男3年7個月有期徒刑。
▼法官重判徐男。(示意圖/Pixabay)
眼見前案遭判,徐男害怕高雄4少女的裸拍案也會重判,試圖用憂鬱症來脫罪,但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調閱徐男過往的就診病歷,認為徐男在高雄所涉案件時間和台中所犯下的少女案,法院委由草屯療養院鑑定徐男的精神鑑定日期相近,加上高雄法官也委請高雄凱旋醫院鑑定,結果也證明「徐男犯案當時,並無精神障礙、明顯幻覺妄想或心智缺陷、重大精神疾病狀況」,經過審理後,認為徐男惡性重大,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重判徐男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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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