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夾不到!女約機台主面交 慘遭性侵拍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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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街頭有許多夾娃娃機店,各種可愛、精緻的玩偶相當吸引人。但想要夾取卻需要一定的技術,日前就有一名女子,因為一直夾不到娃娃,因此打電話給機台主,希望能直接購買,最後兩人相約一家熱炒店用餐、面交,最後女子不勝酒力,慘遭對方帶往摩鐵性侵、拍裸照。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去年一月時到陳姓機台主店面夾娃娃,但多次操作均未順利夾取,後來發現機台上有陳男聯繫方式,便主動加陳男的LINE,表示要購買機台內的玩偶,最後兩人相約當天傍晚5點在某捷運站碰面,而陳男見面後,邀約女子前往熱炒店先行共進晚餐。

 

▼過程中女子不小心喝醉,遭陳男帶到摩鐵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女子也點頭答應,但沒想到過程因飲用啤酒後不勝酒力,但擔心直接回家會遭家人責罵,便請陳男帶至可休息之處,打算待到酒醒後再返家。孰料,陳男大起色心,將女子帶往摩鐵、攙扶至床上後,竟直接硬上,還拿起手機拍攝女子裸體;直到女子稍微酒醒後,發現自己未著衣物,且想起曾聽見手機拍照聲響,遂質問陳男,確定自己遭性侵、拍裸照後,立刻前往醫院驗傷,報警處理。

 

陳男也坦承犯行,但雙方洽談之和解金額差距過大而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新北地院認定陳男具和解意願、有相當悔意,分別依乘機性交罪、竊錄罪分別判刑1年10月及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認為,陳男審理期間相當積極想與女子和解,最後兩人以120萬元達成協議,且女子也表示,陳男依調解協議支付第一期款項60萬元,將不再追究陳男的刑事責任,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日前審結,除原判決處分外,另宣告陳男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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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為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 機台主 夾娃娃機 性侵 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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