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因女兒患有癲癇、自閉、智能等多重障礙,情緒不穩定,時常吵鬧不休而有過度肢體動作,李女以童軍繩綁住女兒手腳等處導致女兒死亡,一審法院判李女2月徒刑,緩刑2年。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李女的女兒患有癲癇,李女本應注意照顧癲癇患者不須束縛,竟疏忽未注意,2月10日晚間10時、11時許,在基隆市住家以一條童軍繩綁毛巾套在女兒脖子上,再用2條童軍繩將女兒的雙手交叉綁住,又用2條童軍繩將女兒的雙腳交叉綁住。
未料,此舉卻造成女兒頭頸胸腹部、四肢多處受有外傷,導致腹腔出血、顱腦損傷及呼吸衰竭等,直到李女隔天下午1時30分才發現女兒已氣絕身亡。
判決書指出,李女無論在警詢、偵查、準備程序及審理中都坦承犯行,法官認定李女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認定李女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
法官審酌李女因長期照護患有癲癇等精神疾患而狀況不佳的女兒,在各種壓力長期累積下,造成李女身心俱疲,因一時失慮造成女兒死亡,且事後坦承犯行,極度悔恨,判她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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