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砍母37刀斬頭顱!二審逆轉判無罪 法務部長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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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桃園市中壢區一名梁姓男子狠心殺害自己的媽媽,不但狂砍對方37刀,甚至還將其頭顱割下,從住家12樓丟到中庭,手段相當兇殘。今(20)日二審判決出爐,梁嫌從無期徒刑變為無罪,震驚社會。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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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2018年10月18日晚間,梁男與66歲的母親發生嚴重爭吵,竟持刀追砍媽媽,一連砍了37刀,見媽媽倒地後仍未罷手,甚至把她的頭顱及左手腕砍下,並從12樓拋下,掉落社區廣場上,目擊的住戶嚇壞連忙報警,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梁男一度抗拒,還將屋內家具丟至1樓,直到出動辣椒水才將情緒激動的梁男制伏,送醫時他還不斷喊著:「砍死他!」

 

▼梁男殺害母親後,還將她的頭砍下丟到社區中庭。(圖/東森新聞)


一審時梁姓嫌犯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再加上梁男的兩個姊姊希望不要判死,於是法院改判無期徒刑,且褫奪公權終身。今天二審結果出爐,高院發言人王屏夏表示,依被告案發後和警察對峙時,所產生的混亂思緒以及言行舉止認為,被告在案發當下已經喪失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且處於脫離現實的狀態。依照刑法19條第一項的規定,並不成立這項罪則,因此諭知被告無罪,並罕見的「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做後續接管。

 

▼高院發言人王屏夏說明無罪原因。(圖/東森新聞)

判決出現逆轉,引發各界出現反彈聲浪,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雖然此判決與民眾法律情感有落差,例如先前殺害鐵路警察的鄭男因思覺失調一審獲判無罪等等,難免讓民眾誤會或產生不良的模仿效果,但依舊會尊重判決。蔡清祥呼籲,民眾及青少年不要誤會,並非喝酒喝到沒有判斷能力、或吸毒吸到完全喪失意識,就可以為所欲為,蔡清祥提醒,「民眾仍應切記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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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弒母 桃園 無罪 蔡清祥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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