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殺人犯逃死!2019年時,台南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殺人事件,一名吳姓男子與女友起爭執後,竟出手將她殺害再分屍7大塊,殘忍行為讓人髮指。而法院一、二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今(31)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吳茂騰確定逃過死刑,全案定讞。
據了解,吳茂騰原是螺絲工廠作業員,陽光個性讓他異性緣相當不錯,後來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在酒店上班的42歲張姓女友,但因女方工作緣故,常和不同異性接觸讓他醋勁大發,還另結新歡,常出沒小三住處,稱張女是「前女友」。
▼吳茂騰原是螺絲工廠作業員,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當時女友。(圖/東森新聞)
去年1月時,吳男不滿張女與酒客相約出遊,兩人在住處發生爭執,氣不過的吳男憤而將張女勒斃,再在浴室用鋸子將張女遺體分屍成7塊,分裝進2個塑膠袋中,接著開著張女的轎車運屍,棄屍草叢。
▼吳茂騰事後還把車送洗,企圖湮滅證據。(圖/東森新聞)
事後吳男怕事情敗露,先將張女車子送洗打蠟,還拿張女手機傳訊息給張女兒子、朋友等人,避免親友起疑。直到張女兒子發現訊息口氣有異,且多日未見母親蹤影,才報案母親失蹤。後來警方調查下認為吳涉有重嫌,在他小三的家中將吳拘提到案,並找到已被野狗啃食的張女遺體。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吳男坦認犯行,非無教化可能,無永久與世隔絕的必要,判處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二審則認為,吳男手段凶殘,造成家屬精神極大痛苦,自然不能輕縱,但吳坦承犯行,並非毫無悔悟、反省的人,若輔以適當教化、矯正偏差觀念,仍有遷善的可能,非十惡不赦之人,未達與世永久隔絕的程度,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