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兩名未成年少女從安置機構逃離,但因為無處可去又身無分文,竟與從交友軟體認識的男子性交易,甚至進行「多人運動」,用來交換落腳處,少女事後回到安置機構,被社工察覺不對勁報警處理,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判決書指出,未成年的兩名少女於2017年11月22日從安置機構逃出,但兩人都身無分文,晚上也無處可去,竟把腦筋動到在交友軟體認識不久的劉姓男子身上,並與對方約定以身體換取住宿地點,雙方達成協議。
▼劉男開車將少女們載回家。(示意圖/Pixabay)
後來劉男開車將少女們載回一名朋友的住處,劉男趁對方還沒回家,就先與少女們發生了性行為,後來朋友返家,便開始「多人運動」,中途載少女們吃飯休息後,4人回家又繼續激戰,最後才將少女們載回安置機構。社工人員因為少女們一夜未歸,在追問下得知此事,趕緊報警處理。
▼劉男與友人分別遭判8個月及6個月徒刑。(示意圖/Pixabay)
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更辯稱自己和少女們當時在朋友家跟對方家人聊天,等友人回家就離開了,不過因為兩名少女接受偵訊時將整件案情敘述得十分詳細、明確,更有通訊軟體的訊息佐證,劉男與友人遭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1個月及6個月徒刑,而劉男因為刑期較重感到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少女們供詞不一,且有矛盾的情況,但依舊認定劉男友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便撤銷原判,改判劉男8個月,目前此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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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