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被告因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各界譁然。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這不能歸咎於社會安全網破洞,該案須回歸精神醫療體系,衛福部也在研擬修訂精神衛生法。被告目前二審上訴中,但李承翰的父親今(4日傳出)因兒子慘死,指控法官恐龍心情悲憤,鬱鬱寡歡,今天晚上不幸過世。
圖/東森新聞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案,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宣判無罪,施以監護5年,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該案發生後,對於精神疾病患者強制就醫的條件是否該降低門檻,引發各界討論。
李承翰的媽媽日前透露在法院開庭時,曾要求再找別家醫院做嫌犯的精神鑑定,當時未得到回應,她質疑,法院要讓嫌犯交保並自行就醫,「有可能嗎?」她也直言自己不懂什麼7項條件,痛批這根本是文字遊戲。李承翰的媽媽表示,這個判決無疑是對家屬的2度傷害,她培養自己的獨子當警察,卻不幸被殺死,兇手竟因病就能獲判無罪,誰能保證嫌犯出來不會再犯案,「只希望司法要有正義,兒子的犧牲才有價值!」
▼李承翰家屬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圖/東森新聞)
此外,法官協會則建議借鏡英國的制度,即使未來因思覺失調抗辯成功,也應讓被告長期或終身監禁在精神醫院,何況台灣也無完整精神醫院體系得以無縫接軌社會安全環節,即使為法院所採認,也應修法延長強制就醫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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