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東安置機構的2名未成年少女,在前(2017)年底逃離,為了找到棲身之處,竟出賣自己的身體當作代價,與2名男子在房間激戰,換取留宿一晚。少女事後回到安置機構,被社工知道後報警處理,其中一名男子不肯承認,但交友軟體的對話成為證據,2人分別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一年一個月及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年僅14、15歲的2名少女在前年11月22日逃出安置機構,但2人身上沒有錢、無處可住,直到晚間7點左右,少女利用交友軟體聯繫剛認識不久的劉姓男子,約定對方提供住宿地點,2人則以發生性行為當作代價。雙方達成約定後,先由劉男開車載往另一名友人住處,屋內僅外婆在家中房間,劉男還沒等友人回家,就先帶2名少女激戰,後來友人回家後隨即加入,4人輪流交換性伴侶大戰,完事後劉男帶少女一起吃飯,回到家中又繼續激戰,直到隔天再開車送名2名少女回安置機構。
▼2未成年少女逃離安置機構,竟出賣身體換取住宿。(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工人員追問下察覺有異,在11月30日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不過劉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有發生關係,還辯稱當晚他和2名少女先是在友人家中和其家人聊天,大約10分鐘左右,等到友人回家後,他就離開了。不過,由於2名少女偵訊時,供述案情相當明確,還有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法官採信2女說詞,將劉男及其友人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1年1個月及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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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