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酒醉情侶搭乘往台北的客運,女方竟然在意識不清楚的情況下,遭到鄰座男子解開內衣扣子,還被摟腰襲胸,這樣的場面被同車兩名女乘客發現,並告知司機,判決結果也隨即出爐。
根據判決書的報告,2018年12月31日,一對情侶從台中朝馬轉運站搭乘客運,並在上車後坐在最後一排最左邊的靠窗座位,兩人因為不勝酒力的緣故,入座後均陷入深沉睡眠狀態,沒想到鄰座一名楊姓男子竟起了色心,伸出埋藏已久的魔爪。
▼一對喝醉情侶搭乘客運,女友竟遭鄰座男解衣扣。(示意圖/Pixabay)
車子行經新竹時,楊姓男子見情侶酒醉不醒,竟然伸手將女方往自己身上靠,還解開她的內衣扣,並從身後摟住腰部和撫摸胸部,車上其他兩名女乘客見狀,立刻通報司機,楊男挨告向法院反駁,聲稱自己沒有撫摸或脫掉女子的內衣,是對方喝醉酒搭車腳亂踢,行為本身就有問題;一審時楊男依乘機猥褻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但他不滿提出上訴。
▼同車乘客見狀告知司機,色男事後挨告,高雄高分院判決結果出爐。(圖/Google Maps)
近日高雄高分院二審結果出爐,認為楊男的行為雖然並不是短暫性的觸摸或偷襲,但以客觀角度來看,已經侵犯受害女子的性自主權,況且其他兩名女證人只是偶然搭乘同一班客運的乘客,和楊男沒有任何私人恩怨,沒有必要冒著偽證罪的刑責刻意誣陷,法院最後仍依乘機猥褻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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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