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女子因為跟媽媽吵架而氣憤離家,隨後遇到一名阿伯,表示要帶她去警局,沒想到卻被對方帶到貨櫃屋,過程中還給予雞肉享用,沒想到女子吃完後便開始昏睡,男方趁機對女子性侵得逞,並且將她軟禁長達4日之久。對此,法官認為該名男子嚴重影響女子的身心靈狀態,判處9年有期徒刑。
▼女子吃完雞肉後便昏睡過去。(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指出,台南一名女子因為和家中媽媽起爭執,氣憤之下決定離家出走,結果在搭乘火車至雲林的時候遇到加害者阿伯,當時因為女方只有不到100元的現金,手機也不能通話,因此就誤信了這名男子,據悉,當時這名阿伯表示,天色太晚,明天再帶女方到警察局,於是就將女子帶到位在林間的貨櫃屋內,過程中還拿出熱騰騰的雞肉給她吃,讓女方感到非常暖心。
沒想到該名女子吃完雞肉後就昏睡過去,阿伯立刻現出原形,在她還沒有清醒前性侵得逞。在囚禁的過程中,男方還不斷宣稱要和女方生小孩,甚至還會在貨櫃屋裡飲酒,並揮舞鐮刀,讓她感到相當害怕,在被軟禁的第四天,女子好不容易找到機會打給母親求救,沒想到逃脫前還被要求脫褲再做一次,惡劣行為令人髮指。
▼女子好不容易逃脫,卻被男方要求脫褲再做一次。(示意圖/Pixabay)
女子逃脫後可能因為太過害怕的關係,完全忘記男方姓名和貨櫃屋地點,9個月後才從包包裡找到當時男子的藥袋,憤而向法院提告。對此,雲林地方法院表示,男子已經觸犯強制性交罪等4項罪名,各處有期徒刑6年8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男方上訴台南分院後,改判9年有期徒刑,隨後又上訴到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二審判決並無不妥,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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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