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於2019年6月和一名女子相約到旅館休息,沒想到2人在發生性行為時,女方的下體突然大量出血,陳男發現後馬上去幫她買衛生棉,並馬上載女子去掛急診。不料,這名女子不滿男方載她到醫院後,就先行離開,氣得控告陳男性侵。日前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女子無法提供足夠證據,判陳男無罪。
▼陳男和女子相約到摩鐵開房間,沒想到激戰到一半女方下體大量出血。(示意圖/Pixabay)
陳男和這名女子是在2019年5月於網路上認識,隔月9日2人就相約一起到附近的摩鐵開房間發生性行為,沒想到激戰到一半,女方就表示「不想要繼續」,陳男立刻停止動作,結果女方卻表示下體血流不止,且不是月經,陳男隨後就立馬帶她到超商買衛生棉,並且送往醫院就診,隨後就先行離開,讓女方感到非常氣憤,向法院提告陳男性侵。
女方在法庭上表示陳男當時將她送往醫院後,就獨留她一人先行離開,就醫期間有詢問陳男去向,並要求再送幾片衛生棉,但男方卻搞神隱,沒有任何回應。女方也強調,當時陳男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開始撫摸,甚至不顧她下體疼痛還硬要發生性關係。對此,陳男澄清2人當下氣氛相當融洽,女方婉拒後他就立刻停止動作到浴室沖澡,否認自己有強制性交。
▼女方表示下體疼痛,男子卻還硬要發生性關係。(示意圖/Pixabay)
對此,高雄地院勘驗女方至醫院的就診紀錄後,發現她當時只有說明自己下體有大量出血的情況,完全沒有提到自己被陳男性侵,這和一般女性受害者驗傷時的反應完全不同,法官認為女方應該要再提出其他「非合意性交」的證據,否則沒有理由認定陳姓男子有性侵和強制性交等行為,因此法院審判認為男方無罪。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