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9)年發生了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一案,震驚社會,鄭姓嫌犯被宣判無罪,但需強制就醫5年,引起社會譁然,將輿論矛頭紛紛指向負責該案件的審判長卓春慧等3位法官,而事實上卓春慧曾經在過往案件中判處殺人犯3個死刑,面對輿論批評,她也透過同僚做出回應了。
去年7月一名鄭姓男子在搭乘火車時,被當時值勤的鐵路警察李承翰要求補票,2人因而爆發衝突,鄭姓男子持刀刺中李承翰腹部,導致他送醫不治,而嘉義地方法院在今(2020)年4月30日宣布判決,表示鄭嫌經審判後無罪,但需就醫5年,並以50萬元交保,而嘉義地檢署不服抗告後,嘉義地方政府經過重新裁定,仍維持原審判,但追加了7項條件。
▼卓春慧擔任刑事法官17年,曾獲3次辦案績效優良獎,期間處理過許多大案。(圖/翻攝自司法陽光網)
審判結果公布後,多數社會民眾對於無罪判決紛紛表示無法認同,也引起大家討論,不少人開始抨擊該案的審判長卓春慧,而她擔任刑事法官17年,曾獲3次辦案績效優良獎,期間處理過許多大案,包含了之前殺害2妻3子的陳瑞欽一案,卓春慧就曾判處他3個死刑,對於此次殺警案受到非議,她透過同僚轉達外界「合議庭的心證形成過程,都清楚交代在判決書的理由中,請大家看判決書,不便再發表任何意見」。
▼根據該案判決書,法官認為鄭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依法宣判無罪。(圖/翻攝自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而根據該案判決書,法官認為鄭嫌自90年起就持續到精神科門診治療,並在99年診斷出思覺失調症,且案件發生前2日鄭嫌的病症已經發作,事件發生當下更幻想有人要害他,不論是醫生診斷或是精神鑑定,都確定鄭嫌患有思覺失調症,而依法宣判無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