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美當時因為住校想家,才對校園不適應,對此李男則是對小美特別關懷,導致小美對他相當依賴。但在2011年1初至6月間,李男卻開始分別在學校空教室、生物實驗室,甚至是自己住處,3度強行與她發生關係。而畢業後原以為逃離魔掌的小美返校探視,沒想到又遇到李男,遭帶回教師宿舍第4度遭到性侵。
▼小美遭李男4度性侵。(示意圖/Pixabay)
遭到李男性侵後,小美心中留下相當大的陰影,直到考上法律系才知李男行為屬犯罪,便向李姓女同學說出此事,對此李女建議小美選擇提告。後來李女也出庭作時證稱,小美對她說被李男性侵時,情緒崩潰、發抖,這種事對女生來說是人生汙點,沒有必要說謊讓父母傷心。
▼小美考上法律系得知李男的行為屬犯罪,因此在朋友幫忙下決定提告。(示意圖/Pixabay)
對此基隆地院刑事庭對李男、小美測謊,李男被問及有無性交問題時,有不實反應,小美沒有,加上李男事後有向小美及其父母登門下跪道歉,由於犯行明確,因而對李男判刑2年6月徒刑,民事求償部分,高院認為,因小美超過2年才求償,判李免賠,但需賠償小美的父母10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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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