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19歲的陳姓男子,因不滿大他7歲的女友提分手,揚言要公布2人性愛影片,並威脅女友要到旅館赴約,陳男性侵得逞後,再恐嚇她需拿出8萬元,買斷性愛影片。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性交及恐嚇等罪,判處陳男5年6個月徒刑。
據《自由時報》報導,住在新北市汐止區的19歲陳姓男子,與從事服務業的26歲女友交往時間,用手機拍下2人翻雲覆雨的過程。但分手後,陳男不甘心,竟拿兩人的性愛影片作為籌碼威脅,若對方不赴約,將要將影片散布出去。
女子擔心影片被公諸於世,只好依約到基隆一間旅館與陳男碰面,結果陳男竟對她霸王硬上弓,不顧她的反對性侵得逞。事後,陳男又恐嚇對方須拿出8萬元買斷,否則將要散布影片。
▼女子赴約後,慘遭陳男性侵,又恐嚇須拿出8萬元買斷。(示意圖/pixabay)
女子趕緊以先回家籌錢為藉口,成功脫逃後,立刻向警方報案,便依據指示,約陳男出來碰面,警方立刻將他逮捕,在他手機內發現2人性愛片,並依法送辦。
檢警調查後,依強制性交和恐嚇未遂罪起訴陳男。近日基隆地院審結,認定陳男犯罪事實明確,遂依強制性交及恐嚇未遂各判處陳男4年10月與1年徒刑,合併判5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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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