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有這種母親?桃園一名婦人阿芳(化名),生下兒子11天就搞失蹤,直到11年後才再度出現,兒子原本以為母愛將失而復得,不料,這竟是他惡夢的開始。從那時候開始,阿芳不斷向兒子要錢,他則看在是生母的份上,將自己打工所得薪水和獎學金交給阿芳,沒想到她竟變本加厲,用盡各種方式索討金錢,兒子實在受不了拒絕,卻因此被告上法院。
根據判決書,阿芳表示她總共生下6名兒女,扣掉出養及未成年者,其他的兒女還有3人,即使他們的經濟狀況都不好,但他們偶爾還是會給她生活費,只有這個兒子長大後對她退避三舍,原本以包檳榔為業的她,繼2016年9月車禍後,她又接連罹患乳癌、動脈剝離、退化性關節炎、氣喘等疾病,全身病痛導致無法工作,但她名下又無存款及財產,阿芳主張兒子應盡扶養責任,每月須提供她1萬2000元的生活費。
▼阿芳的兒子出庭指出,他是早產兒,出生11天後就被媽媽扔在外曾祖父母家。(圖/Pixabay)
阿芳的兒子出庭指出,他是早產兒,出生11天後就被媽媽扔在外曾祖父母家,媽媽只丟下一句「要北上」,從此人間蒸發,外曾祖父過世後,外曾祖母靠撿資源回收的微薄收入,將他拉拔長大,二舅偶爾也會接濟他們,對3人的養育之恩,他表示銘記於心。不料,11歲那年,阿芳突然出現向他道歉,表示想盡母親的義務與責任,原本以為苦盡甘來,缺少的母愛將失而復得,沒想到生母竟開始不停向他要錢,他念及有血緣關係,將為數不多的打工薪水和獎學金都給了她,但她卻食髓知味,不停用各種方式索討金錢,他實在無力負擔,只好拒絕,沒想到卻被生母語言威脅,巨大的身心壓力讓他快要喘不過氣。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芳吝於付出關懷或實際扶養費用,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圖/Pixabay)
阿芳的姐姐作證,表示姪子從小就是由她的外公和外婆撫養,阿芳只有過年才會回老家給孩子幾百元,而且還不一定每年都會回來,就像是幽靈人口,她心疼透露,「姪子小時候,要找媽媽都找不到。」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芳先前稱自己以包檳榔為業,代表在兒子成年前有工作能力及收入,卻吝於付出關懷或實際扶養費用,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現在卻要兒子扶養,顯失公平,裁定駁回阿芳聲請,並免除兒子扶養義務。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