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學園區一名鄧姓工程師,與妻子107年3月經法院解離婚,然而在兩人尚未離婚前,妻子無意間發現鄧男手機中有大量性交易訊息,與多名女子發生性行為,事後還向男性友人分享經驗,讓妻子氣得要求鄧男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新竹地院審酌鄧男年收入約293萬元,因此判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107年兩人尚未離婚的某日,鄧男手機不斷震動,妻子擔心丈夫工作有急事,要將手機拿給對方時,發現大量性交易訊息,與綽號「東北妹」、「越南妹」、「小紫」、「小童」等多名女子詢問價錢、或討論性服務內容,並前往指定地點發生性行為。
鄧男事後更將性交易經驗分享給LINE友人「Allen」或「安利哥」,還向友人「強尼」自稱「有些已經固定好幾點,有點像外面養的小三」,足以認定丈夫與多名女子發生性行為,並將其定性為婚外情。妻子得知到十分震驚且難過,她對家庭付出及養育未成年子女辛勞,丈夫卻將之棄如敝屣,且對方多次在外發生性行為,染上性病風險大幅增加,更可能因此罹患愛滋、進而傳染給她,因此求償100萬元。
▼妻子發現丈夫手機內有大量性交易訊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鄧男則辯稱,他與妻子離婚前已感情不睦且分房多年,他長年睡在客廳沙發,妻子個性剛烈不願溝通,他內心孤獨寂寞,只能向男性友人「Allen」、「安利哥」及「強尼」等人吹噓談論男女間性行為、評論女子身材等內容,僅為男人間閒聊的話題,相關圖片及女生資訊,僅需進入成人聊天群組就能輕易獲取。而他雖曾向網路業者詢問「小紫」、「小童」、「小幽」、「果凍」等女子性交易資訊,但並未前往約定地點。
但經新竹地院從鄧男與業者的LINE對話查出,他確實有與「小紫」從事性交易,事後還向業者表示對「小紫」非常滿意;另外鄧男於107年2月26日接受「小紫」、「小童」提供的性服務後,又與同一業者約定接受「小幽」的性服務,且事後向該業者反應認為「小幽」不夠年輕等等,認定鄧男有進行性交易。
▼法院從對話紀錄中發現鄧男確實有進行性交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鄧男在婚姻關係仍存在的期間,未試圖與妻子理性解決問題,反而與多名女子從事性交易,使婚姻問題更為嚴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權利,已造成妻子受有精神上相當之痛苦。法官審酌妻子碩士畢業,年收入約145萬元;丈夫也是碩士畢業,年收入約293萬元,判賠2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