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給800萬誘惑!網紅感動激戰 裸照慘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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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陳姓人夫隱瞞已婚身分,追求一名詹姓網紅,然而兩人去年在大陸的飯店翻雲覆雨後,女方遭男方拍下裸照收藏。後來詹女發現陳男沒有離婚,要求分手,沒想到對方竟然在臉書散播裸照,而陳男正宮也張貼詹女照片並留言「臭三八」,詹女憤而向兩人提告。

 

根據判決指出,37歲的陳男追求詹女時,謊稱已經離婚,交往期間還不斷表示會給她一場豪華婚禮,並宣稱會給800萬元跟一棟房子,出手相當闊綽。2018年兩人同遊上海,還在飯店享受魚水之歡,之後陳男在女方不知情的狀況下,偷拍對方背部全裸照。

 

▼陳男聲稱會給詹女800萬元跟房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之後詹女發現陳男根本沒有離婚,正宮還懷有身孕,她氣炸提出分手,兩人於電話中爭吵時,被陳妻發現異狀,進而得知老公外遇,陳妻相當憤怒,同年8月在個人臉書上傳詹女照片,辱罵對方是「臭三八」、「就是整張修到都歪了、變霉。」更打算肉搜詹女。

 

而陳男不甘被分手,竟在網路上散布詹女裸照,寫下「我手邊好多私密照,有人要的請私密我」,還用詹女裸露照做為臉書照片。詹女得知自己遭散播裸照還有言語辱罵,怒對兩人提告妨害名譽;陳妻則對老公跟詹女提告通姦,但後來對老公撤告。

 

▼陳妻辱罵詹女、陳男散布裸照,雙雙被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發現陳男跟詹女交往期間的對話紀錄,發現陳男都稱妻子為「前妻」,但詹女發現陳男沒有離婚後,曾多次傳訊息表示「有老婆還玩弄別人」、「你再來打擾我要跟你老婆說」等語,難認定詹女已知陳男已婚,卻還發生性關係,因此處分詹女不起訴。

 

至於陳姓夫妻於臉書散播裸照、謾罵部分,檢察官認定兩人分別涉犯竊錄他人身體隱私、公然侮辱罪,將兩人起訴。新北地院4日判陳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判陳妻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夫 隱瞞 離婚 網紅 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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