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張姓網紅空姐去(2018)年6月,被唐姓丈夫爆料偷吃攝影師,兩人甚至在家中激戰,唐男氣得在臉書社團曝光鹹濕對話截圖,還揚言公開影片,並提告妨害家庭,兩人被判處3個月徒刑,攝影師則須賠償唐男20萬元,不過,空姐離婚後,反告前夫誹謗,桃園地院判唐男3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張姓網紅空姐被唐姓丈夫爆料偷吃攝影師。(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該名網紅空姐擁有甜美長相和姣好身材,粉專吸引超過17萬人追蹤,2013年結婚後生下1子,沒想到去年6月,其唐姓丈夫在臉書《爆料公社》爆料,控訴她和一名攝影師外遇,甚至帶回家在兒子的床上嘿咻,唐男氣得PO出LINE對話截圖,揚言公開4分鐘性愛片,還在貼文寫下「老公吃精神藥了,破百萬讚給影片了」,在網路上掀起熱議。
▼空姐被爆偷吃,還把小王帶回家嘿咻。(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針對偷情指控,攝影師坦承犯行,但空姐卻矢口否認,並認為唐男提出的畫面是非法取得證據,應予以排除,但檢察官表示,監視器架設的地點是兩人共同住處,空姐丈夫本來就有支配使用的合法權利,因此將2人依通姦罪各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攝影師須賠償唐男20萬元,空姐也跟唐男離婚。
▼空姐和攝影師被判3個月徒刑,唐男被告誹謗。(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事實上,張姓空姐在事件爆發後,曾發長文反控自己才是「婚姻的受害者」,她透露2012年懷孕後,老公就再也沒碰她,選擇自己解決性慾,過了5年無性生活,對方甚至對她和孩子施暴,去年12月,空姐曾痛斥唐男「瘋了嗎」,要他別把兒子當爭執工具,沒想到遭唐男回嗆,「臭XX,叫屁,臭XX,監護權不是你的…」。
兩人今年1月底離婚後,張姓空姐認為,前夫在臉書PO出的內容已經讓她名譽受損,反告唐男誹謗,據判決書指出,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唐男坦承犯行,非無悔意,判處唐男3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