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利用社交軟體Instagram追蹤一名女子,後來和對方交換性愛影片及照片,甚至盜用對方帳號和身分,在網站上刊登「2女誠徵2男」等帶有性暗示的援交訊息,還冒用女子和其男友自拍的性愛影片及照片,與145名網友交換。女子察覺有異狀便報警處理,檢方今(29)日偵結依散播、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等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7歲男子在2017年間透過IG追蹤一名女子,得知對方長相後,沒多久和另一名男子交換性愛影片,赫然發現2人是情侶關係,女子就是影片中的女主角,他認為有機可趁,在同年11月開始盜用對方IG帳號,冒用其個人照片貼在自己虛設的帳號,對外散布援交訊息,刊登「2女誠徴2男以上/晚上都可以」等含有性暗示的訊息,並利用女子和男友2人自拍性愛影片,向多達145名網友交換性愛影片與照片,女子察覺自己的影片和照片在網路上散播,立刻報警查辦。
▼男子盜用女子帳號,和上百人交換性愛影片及照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偵查時,男子坦承犯行,警方提供網站上的相關影片、照片電子檔、隨身硬碟等證物佐證,檢方檢方偵結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誹謗與洩密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類似事件時有耳聞,新北市一名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2018年10月透過臉書傳送自己和女友交往期間的不雅照給女子前男友,還擅自用她的IG帳號散布性暗示訊息及猥褻圖片,更傳訊息恐嚇「想影片給大家看是不是」、「影片也許等等就會發了」、「禮拜六來找我,刪一個」,讓女子內心非常害怕,但女子不願收手,男子變本加厲,散播他和女子交往期間拍的性愛影片,標題還大膽寫下「我被X快來看,現在」,氣得當事人怒提告。
法院審理後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破壞電磁紀錄罪,判男子拘役100日,全案可上訴。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