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檢上個月創司法首例,為殺警死囚
鄭性澤聲請再審。這是鄭性澤遭判死刑定讞十年後,首度步出看守所。日前他隔著鐵窗接受專訪表示:若有機會再審,他要告訴法官:「警察不是我殺的!」
10年前遭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民國91年1月5日跟羅武雄等多名友人到台中豐原的酒店唱歌,因為與包廂小姐發生爭執,員警抵達後發生槍戰,一名蘇姓員警在槍戰中死亡,受傷的鄭性澤被認定是殺警凶嫌,並於95年被判處死刑定讞。
台中高分檢在今年3月提出多項新事證為鄭性澤聲請再審,這也創下司法史上3項首例。
第一,創下司法史上檢察體系為死刑確定判決聲請再審的首例。
第二,鄭性澤義務律師團和台中高分院同意併案審理,創下檢辯雙方共同為死囚利益聲請再審的首例。
第三,鄭性澤今天下午出庭,將是死刑案件再審裁定准駁前,傳訊被告開庭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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