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張姓婦人今年5月在竹北光明六路違規變換車道遭檢舉,六月收到900元罰單,婦人繳錢了,事後兩個月後又接到紅單。檢舉照片一模一樣之外,竟被以惡意逼車為由重罰1萬8000元。一案雙罰,讓婦人覺得相當委屈。警方事後道歉,因內部作業疏失,已向婦人道歉,並撤銷第二張罰單。
5月26號晚間7點15分,張姓婦人駕駛的轎車行駛在竹北市光明六路,突然變換車道,當時張姓婦人開在右側,雖然打了方向燈,但後方駕駛差點碰上,張姓婦人遭到檢舉,6月就收到爭道行駛紅單罰了900元後,到了8月又被以惡意逼車重罰1萬8,一案雙罰。
▼張姓婦人遭到檢舉,6月收到爭道行駛紅單罰了900元。(圖/東森新聞)
議員助理高偉凱:「距離很近的時候就切到人家的前面,當事者本身也覺得對後面那台車感到非常抱歉。」
婦人坦承自己的確沒注意,把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 ,讓其他駕駛人覺得不舒服,因此乖乖繳罰單,沒想到之後又收到紅單,檢舉照片一模一樣。
還被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罰單金額是前一張的20倍,還被吊扣牌照3個月記點,並且要上課講習。
議員助理高偉凱:「檢舉人有再去問警方,到底有沒有怎麼處理,警方在一時不察,就再開了第二張罰單,不同的照片,可能就差個一兩秒,很顯然是同一件事情。」
▼議員助理高偉凱表示,不同的照片可能就差一兩秒,顯然是同一件事情。(圖/東森新聞)
律師林士淳:「我在連續性的切進去,切出來,跟在後頭硬閃雙黃燈或是按喇叭,在這個案件裡面,員警在判斷上應該是有一些錯誤的。」
張姓婦人覺得相當委屈,因為她是寄養家庭媽媽,每天得接送早療孩子,違規1次竟被追殺2次,警方接獲陳情後,坦承內部作業疏失,除了致電向婦人道歉,也撤銷最後一張罰單。
▼張姓婦人違規1次竟被追殺2次。(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