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少女慘遭爸爸性侵,甚至被拍下性侵過程,不過她擔心爸爸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舉發後整個家庭會失去依靠,因此只能含淚隱忍,直到某日繼母查看爸爸的手機,驚見兩人的不雅影片,才揭發這起悲劇不倫,趕緊帶少女前往報案。
判決書指出,少女供稱,10歲時曾被爸爸叫到房間,要求她利用嘴巴替自己服務,她當時什麼都不知道,只能緊閉雙眼撐過痛苦過程,事後也不敢張揚,之後爸爸甚至突然說要玩遊戲,結果強脫她的褲子性侵,聽到她痛得大哭,狂哀號喊「不要」才罷手,那時她尚未學到性教育常識,根本不知道那是亂倫。
▼少女遭父親,卻不敢說出來。(示意圖/pixabay)
她就讀高中期間,爸爸還不顧祖母與繼母都在家,對她性侵得逞一次,不久後又給她1000元零用錢,要求她坐靠近自己,接著獸性大發,對她摸胸性侵,甚至將性愛過程用手機錄下。
少女內心非常恐懼,但考量到爸爸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貸款和生活費都仰賴父親,因此決定等到自己長大,有能力賺錢照顧祖母時,再將此事揭發,不過繼母發現影片後,通知少女最信任的姑姑,她才決定鼓起勇氣說出一切。由於爸爸坦承犯行,法官也認定少女沒有誣陷爸爸的動機,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判處他7年10個月徒刑,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違反意願拍攝性交影片判處8年徒刑,合併執行11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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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封面示意圖/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