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起震驚全國社會的華山分屍案,台北地院今(5)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判處涉案兇嫌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陳伯謙被捕時向警方坦承殺害高女,並將她的下體及乳房切下製成標本。不料案情急轉直下,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伯謙竟提出翻供,他表示高女是遭另一名美籍華裔男子Eric所殺害,自己是受Eric脅迫幫忙分屍和棄屍。
當時37歲的陳嫌約被害者高女至華山園區的小木屋喝酒,在酒酣耳熱之際向高女求歡,無奈郎有情妹無意,高女極力反抗,還賞了陳男一巴掌,陳男不甘受辱竟性侵高女隨後將其勒斃,事後還將高女遺體分屍成13快,並分裝棄置陽明山。歷經11個月審理,台北地院一審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審理期間,陳伯謙竟向檢方供稱,高女是遭另一名藏鏡人Eric殺害,但陳男始終不願供出Eric的本名、具體身分及聯絡方式,陳男僅透露Eric是藝術團體「野青眾」的成員,時常出沒於華山草原,身材瘦高、理平頭,常至草屋找他聊天。陳男辯稱,案發當晚與高女喝完酒後,高女自行離去,是Eric來借箱子放東西時,打開箱子後才見到高女屍體。
▼陳伯謙於審理期間向警方供稱此案有藏鏡人。(圖/東森新聞)
陳伯謙也堅稱自己是受Eric恐嚇,「你都看見了,我背了一條人命,再多一條也不怕。」Eric甚至揚言要將他殺害,因此才協助分屍、棄屍並將死者乳房和下體切下作為標本。檢方根據陳男所述,要求專案小組根據陳嫌口供繪製Eric人物素描,再依照畫像比對人臉影像,辨識系統雖對比出數個與Eric特徵相近的男子,但年齡和國籍均與陳男所述不符。
▼陳伯謙聲稱是受Eric指使分屍和棄屍。(圖/東森新聞)
法官也傳喚案發當時同在草屋內飲酒的鄭姓和蘇姓男子,兩人均未聽說過Eric這號人物。警方調閱通聯記錄發現,陳男也未曾撥打電話給Eric,陳男再度辯稱Eric都親赴他的住處,因此無通聯。然而,監視器影像、手機解析資訊及種種科學證據,均無法證明Eric這號人物的存在,最後台北地院認定全案為陳柏謙一人所為,將「他」字案簽結。
(封面圖/東森新聞、翻攝自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