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草原分屍案,高院更一審認為凶嫌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
▼凶嫌陳伯謙性侵、殺害被害人高姓女子後棄屍。(圖/東森新聞)
陳伯謙涉嫌於民國107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勒死女方分屍,另將高女包包內現金花用殆盡。一審判陳伯謙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9月宣判,認為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陳伯謙可矯正治療(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
2018年6月的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性侵、殺害被害人高姓女子後棄屍,一審法院判決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7日宣判,逆轉改判陳柏謙無期徒刑,可上訴。後來在2019年11月時,台北地院一審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審理期間,陳伯謙竟向檢方供稱,高女是遭另一名藏鏡人Eric殺害,但陳男始終不願供出Eric的本名、具體身分及聯絡方式,陳男僅透露Eric是藝術團體「野青眾」的成員,時常出沒於華山草原,身材瘦高、理平頭,常至草屋找他聊天。陳男辯稱,案發當晚與高女喝完酒後,高女自行離去,是Eric來借箱子放東西時,打開箱子後才見到高女屍體。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凶嫌陳伯謙可矯正治療。(圖/東森新聞)
但根據警方調查,根本沒有Eric這號人物的存在,最後台北地院認定全案為陳柏謙一人所為。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期間,高女家屬出庭應訊,痛罵陳男「人渣」、「畜牲」,甚至欲飛踢陳男。全案於2020年4月7日宣判,高院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2021年陳伯謙經高院更一審判無期徒刑,被害人父親聆判後表示,不服氣將上訴,「可惡的殺人魔,把人分屍並做標本,竟然沒判死刑,沒有天理」。全案可上訴。而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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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