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開放點歌的街頭藝人,大稻埕河濱公園沿岸廣場,開放給民眾表演,大家都能用,但這位太太、那位大哥陸續塞錢,甚至直接上台打賞,合法性讓人質疑。
轉戰另外一頭,才剛坐下,工作人員殷勤端茶送小點心,這裡除了歌手唱歌,一般民眾也能點個幾首上台歡唱,但點歌可是要花錢的。
▼工作人員殷勤端茶送小點心。(圖/東森新聞)
但唱歌就算了,看見小姐開始下台坐在客人旁,聊聊天外還不時摸摸手。
▼除了歌手唱歌,客人會打賞、花錢點歌。(圖/東森新聞)
常客:「就她們(小姐)會下來跟你講兩句話,就是我們來消費,(然後)他們(小姐)來跟你聊一下天而已。」
說是沒有暗藏春色,就是花錢聽歌,但塞錢、打賞、花錢點歌,都是明顯營利行為,也都已經違法。
北市府工務局水利處河川管理科科長范振峰:「假如(他們)有營利行為的話,我們都會去做裁處,那我們發現第一次是罰1千2以上 6千塊以下,第二次的部分是2千4以上,第三次是3千6以上。」
▼管理科科長范振峰表示,因為是營利行為,因此會罰錢。(圖/東森新聞)
工務局說,這種露天卡拉ok,幾乎都是七、八零年代紅包場的2.0版,但在保留庶民文化與踩在風化紅線之間,相關局處得仔細拿捏,盤查分際。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