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所國中,社團老師竟然跟國一女學生發生性關係,時間長達半年!家長發現後立刻跟學校投訴,雖然校方有通報,卻沒積極處理,幾天後才報案,錯過能夠驗DNA的關鍵時間,校方也被質疑篩選社團教練時就出現問題,之後通報又慢半拍,校方坦承錯誤,教育局也強調將會檢討。
▼北市一所國中的社團老師,竟然跟國一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圖/東森新聞)
媽媽:「賓館的錢,是誰付的?」
被害國中生:「他阿,我只跟你拿過六千。」
聽到還在念國中的女兒竟然跟學校社團教練發生性行為,做媽媽的痛心之餘,趕緊蒐證。
媽媽:「妳為什麼要付錢給他?」
被害國中生:「我也不知道。」
媽媽:「妳跟他去了大概幾次?」
被害國中生:「兩次。」
媽媽:「要確定耶。」
▼家長投訴校方沒積極處理,錯過驗DNA的關鍵時間。(圖/東森新聞)
句句話吐出,心疼又生氣,立刻找上學校投訴這名被指控的教練。
家長:「幾月交往就直接講。」
遭指控社團教練:「交往的日期到發生的話應該是六月。」
承認了有交往,還發生性行為,但校方處理上卻是荒腔走板,光在篩選社團教練就有問題,而且事後通報還慢半拍。
北市議員徐立信:「DNA的檢驗是五天內最鮮明,那七天已經是到了極限,可是她到2月3日去報案,已經是第八天了,這個通報機制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
校長:「這個事情讓我的學生真的很受傷,今天這樣子,沒關係我校長該負的責任,我一定會負。」
儘管道歉,傷害已經造成,根據了解,雙方在去年認識6月時交往,到今年一月,發生多次性行為,在一月底校長知道後,隔天通報卻拖到2月才報案。
▼校長出面道歉,表示自己會負責到底。(圖/東森新聞)
北市教育局主秘陳素慧:「學校知道這樣子的案子以後,應該要啟動性平調查委員會,然後決定受理或不受理,而不是第一時間就判定說因為是校外人士,因為在學校外面發生就不是性平事件。」
現在被害人父母提告後,相關單位繼續清查,就怕還有其他人受害,但當務之急,還是對被害人輔導,別在成長過程受到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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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