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另立專法保障,是否違反去年公投的民意?這在同婚專法通過後,仍引發很多討論,不過有法律系教授認為,另立專法是為挺同和反同方解套,而且也符合大法官748號釋憲案中要求,要修正或制定法律,而行政院提出專法,不僅沒有更動到民法,也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兩全其美的做法,不僅民眾支持,連宗教界也有牧師表態接受。
民眾:婚姻平權亞洲第一,今天起 我們值得,大聲說我們是同志。
立法院議事槌敲下的那一刻,歡呼和興奮的心情,瀰漫在議場外頭,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專法的國家,可是立法通過後爭議似乎沒停止,有人認為未符合公投民意。事實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民法婚姻規定,沒有保障同性別的兩人,永久結合的關係,違背憲法宗旨。所以提出在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同性別的兩人得依民法規定,辦理結婚,釋憲案公布的隔年,公投第12案,以民法婚姻規定,之外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兩人,經營共同生活,得到640萬以上票數的支持,符合大法官釋憲,另立專法保障同性婚姻的要求。
由於同婚釋憲大法官中,有六位是總統蔡英文提名,八位是前總統馬英九提名,因此同婚專法最後三讀通過,也被認為是跨黨派進步法案,就連宗教界也有牧師挺身而出。
因教義受到衝擊的教會,未來也不能迴避,因為在行政院版本中也明訂,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會因此而受影響。
民眾大多都認為,現今很多年輕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像是生育問題,都有自己的打算,同性婚姻用平常心看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