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已經當阿公的賴姓公所人員,見女同事頗有姿色,竟以談公事為由邀對方至公務車上,趁獨處時將「加料」的豆花拿給對方吃,並趁著藥效發作時,對她上下其手、摸胸強吻,女子受到驚嚇逃離,返家後昏睡到隔天清醒,發現記憶斷片才到醫院抽血檢查,赫然發現被下藥猥褻,怒對賴男提告。
判決書指出,賴男2017年2月下午以洽談公事為由,假意體諒女子工作量大,聲稱「已經有跟課長說要調整她的業務量」,要對方下班後到停車場內公務車上,等到女子上車後,再拿出預備好摻有安眠藥的熱豆花,要求對方吃完才談,女子不宜有他將豆花吃下肚,卻開始感到昏沉,賴男便趁機伸出鹹豬手。
▼女子被騙吃加料豆花,慘遭猥褻。(示意圖/pixabay)
女子指控,賴男趁她意識不清楚時,脫下她的外套,並趁機強吻、摟抱腰部,手還不安分地在大腿、肩膀等處游移,女子擔心遭到進一步侵犯,趕緊推開賴男逃走,並發動自己的轎車準備回家,發動時還因為頭昏,誤把倒車檔當成前進檔而撞歪鐵架,途中到便當店買晚餐時,更直接在便當店睡著,被老闆娘喚醒後才開車回家。
她返家後倒頭就睡,直到隔天才清醒,老公驚覺有異,透露她昨晚回家時感覺疲累,臉上卻掛著詭異微笑,詢問到底發生什麼事,但女子出現斷片狀況,根本想不起來,直覺是賴男給的豆花出問題,趕緊到醫院抽血檢查,果然驗出體內有苯巴比妥類的鎮靜安眠藥。女子發現賴男在事發有傳訊息道歉,表示「對不起,不知道會變這樣」,怒回嗆「你這樣做有點過份!豆花裡放了什麼?」賴男則著急解釋「沒有!我不會放東西了!」讓女子憤而提告。
▼賴男通過測謊,法院仍認定他下藥猥褻。(示意圖/pixabay)
賴男到案後否認下藥或猥褻,稱平時跟女子「玩來玩去」,當天純粹好心請吃豆花,同時幫忙按摩肩頸,絕沒非禮女方,而且賴男也通過測謊,不過法官根據便當店監視畫面佐證,加上主管證稱沒跟賴男特別討論女子業務量,且賴男事後道歉,認定賴男下藥猥褻,且毫無悔意,29日維持一審判決,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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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