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莊先生,和兩名朋友一起搭機要到澳門開會,三個人攜帶的「20萬港幣現金」,都放在他身上,但因為肚子餓,沒等朋友一起,莊先生決定先出境吃東西,想不到就是因為他的身上攜帶現金「超過1萬美金」價值,又沒有填登記表,即使兩名朋友在半小時內趕到,海關依法扣留港幣,將近50萬新台幣。
▼莊先生攜帶超過1萬美金的現金出境,未申報,遭海關扣查。(圖/東森新聞)
桃園機場人來人往,也不乏出國洽公的民眾,不過新竹一名莊先生要到澳門,身上攜帶金額超過限制,因此被扣留台幣將近50萬元。
投訴人莊先生:「我們三位要去澳門,錢全部在我身上,20萬港幣,朋友先去停車,自己就先入海關。」
原來莊先生跟著朋友各自來到機場,因為肚子餓就先自行入關,遭到海關人員攔查,即使兩名朋友在30分鐘內趕到,還是被扣押港幣12萬1千元。
投訴人莊先生:「兩位朋友在後面,他們馬上就到,海關人員不採信,就跟他說,我們三位是在一起的,如果不相信,還可以去調查,登機、買票。」
▼莊先生控訴,朋友30分鐘內趕到,海關人員依然不採信。(圖/東森新聞)
因為錢都在莊先生身上,當下沒有在海關服務台填寫現鈔登記表,還給他受限的港幣7萬9千元,扣押12張港幣1000千元鈔票,合計大約台幣47萬5225元。
台北關稽查組課長鍾治明:「旅客沒有走在一起,而且這個旅客,我們經查證還在路途中,還在計程車上,目前我們的了解是這樣子,尊重他的行政救濟程序,但實務上,如果(錢)帶在身上,你一定要申報。」
▼旅客只要攜帶超過1萬元美金的現金,都必須申報。(圖/東森新聞)
建議民眾出入國門,攜帶外幣折合美金超過1萬元,都必須申報,多加留意才不會虧了錢。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