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棒球星王傳家被胡姓妻子指控涉嫌與一名杜姓女子發生婚外情,並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台北地檢署依通姦等罪起訴王傳家與杜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杜女明知王傳家為有配偶之人,他們2人基於通姦及相姦的犯意,於民國106年11月4日凌晨某時許,於杜女在新北市三峽區承租的住處發生性行為。
胡女在同日凌晨5時20分左右前往現場蒐證,發現王傳家與杜女全身赤裸共處一室,胡向警方報案提告;北檢去年8月間認為王傳家涉犯刑法通姦罪嫌,杜女則是涉犯刑法相姦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相關證據僅證明王傳家與杜女有愛撫親熱行為,無法證明有性器官結合,與通姦要件不符,判決無罪。另外,胡女附帶求償部分,移民事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