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常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其實就是很多案件,往往是在破案無望之際,又露出一線曙光,像是彭婉如命案只差一年時間,就要過了20年的法律追溯期,而像這樣類似的案件,在警方偵辦過程中都曾發生過,台南帝王大飯店的縱火案,就是很好的例子,原本一直抓不到主嫌,最後,是在法律追溯期限倒數九天,如願將主嫌逮捕,而主嫌也因罪證確鑿,已經伏法。
就只差一年彭婉如命案,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結局,19年前的一場悲劇,當時抓不到兇嫌,懸賞1200萬,創下有史以來最高破案獎金,依舊沒辦法抓到施暴者。19年後,只差一年的時間,眼見兇手就要躲過法律追溯期,破案又露出一線曙光。也許冥冥中自有注定,因為這在警方辦案過程裡,這絕對不是特殊案例,民國74年台南帝王大飯店傳出縱火案,六層樓高的飯店,唯一的逃生門被大火吞噬,飯店裡的28人無路可逃全被燒死,警方事後查出,並逮捕四名嫌犯,其中主嫌陳東榮一直在逃,這麼一躲,他藏了25年。台南地院在民國74年發佈通緝,就只差9天就要過法律追溯期,警方卻意外獲得線報,他回家探親時將他逮捕。只不過,並不是所有觸法的人,在犯錯後都能受到制裁,像是60歲的陳金木,他曾經個殺人重刑犯,19歲那一年因為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想到他為了奔母喪而越獄,之後就隱姓埋名。
越獄男子陳金木:「我的真名很少用,都用別人的名字,都隨便跟別人說,今天跟明天的名字都不一樣,到目前也沒人知道我的名字。」他改名陳金火,但是沒有身份證,做任何事都不能光明正大,這樣躲了38年,終於躲過了法律追溯期,而他也想要拿回屬於自己的人生。越獄男子陳金木:「對這個被害者我也很不安,我心裡也非常痛苦,但我也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用了人生最寶貴的時間,來懺悔他年輕時所犯的錯,消逝的時間就像他所犯的錯一樣,再也回不來,但是畢竟不是每個犯罪的人都,能像他這麼幸運,也許事過境遷再回過頭來想想,這才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