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凶狠著名的比特犬經常傳出傷人、傷狗的事件,不過,並非每的人都是好欺負的!宜蘭一名林姓男子因不堪被鄰居所養的比特犬長期追趕、吠叫,一氣之下拿土製獵槍直接開轟,飼主聽到槍響出外查看,發現愛犬被子彈貫穿倒地,緊急將愛犬送動物醫院搶救並報警,而林男則被警方帶回送辦。
35歲的林男不滿任姓鄰居飼養的比特犬性情兇悍,且時常對他追咬狂吠,長期下來,他的怒氣越積越多,決定拿出行動來反擊,因此在去年的8月11日晚間10時許,他帶著平時打獵用的土製獵槍,跑到住處後方,當場朝鄰居所養的比特犬開了一槍,任姓鄰居聽到槍聲後,立刻出門查看,卻發現自己所飼養的比特犬受傷倒地,趕緊抱著受傷的愛犬開車前往羅東一家獸醫院求救,獸醫診斷發現,鋼珠貫穿比特犬脊椎導致其後肢麻痺癱瘓,恐再也無法站立。
▼林男用土製獵槍開轟(示意圖/Pixabay)
心疼愛犬受傷的飼主事後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隔日持搜索票赴林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獵槍1支,訊後將他送辦。法官指出,動物在法律上雖被視為「物」,但依然有其生命,對外界所施以其身之事有所感受,與一般無生命的物品有別,而人類既與動物同存於地球,自當尊重動物生命,不應對其有任何騷擾、虐待或傷害的行為。
▼比特犬攻擊力強,需經特別訓練(示意圖/Pixabay)
此外,法官也認為,林男無視於動保法的立法意旨,僅因比特犬性情凶悍、曾對其追吠,竟在與鄰居理性溝通解決前,就拿著土造獵槍射擊該比特犬,而事發後也未與鄰居就此事達成和解與賠償,實屬可議。
▼比特犬攻擊力強,需經特別訓練(示意圖/Pixabay)
不過,法官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無前科,故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之違反同法第6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罪,判拘役40天,併科20萬元罰金,犯案的土造獵槍沒收。至於持有土造獵槍部分,檢方偵結不起訴。
(封面圖/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