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21歲的劉姓女子,疑似把出生只有7天的兒子,帶到住家附近一處土地公廟,用不鏽鋼的洗手台將男嬰溺死,再以塑膠袋包裹丟棄在草叢中,雖然劉姓女子供稱是一時失手,但檢警認為她說詞反覆、疑點重重,將她依殺人罪收押禁見。
法師帶領著葬儀社人員,來到苗栗市,這一處變電箱前,進行招魂儀式,因為檢警23日中午,在這找到一個紅色塑膠袋,裡頭赫然驚見一具,已經潰爛的男嬰遺體。
▼23日中午於此處發現紅色塑膠袋,裡面裝了一具潰爛的男嬰遺體。(圖/東森新聞)
記者vs.當地里長:「她不承認她去生小孩啊,是喔,她是去拿腫瘤而已,一個多鐘頭她就出院了。」
附近居民指出,經過戶政事務所通報,衛生局登門拜訪說,21歲的劉姓女子沒帶男嬰,報戶口也沒帶去打疫苗,但第一時間,劉姓女子卻謊稱,自己沒生小孩,只是去婦產科割腫瘤,直到檢警找上門了,劉姓女子才坦承。
▼女子將男嬰棄屍於變電箱旁的草叢。(圖/東森新聞)
記者張承芸:「劉姓女子趁著家人不在,吃完午餐之後就把男嬰,帶到離家50公尺外的,這間土地公廟,就是用土地公廟裡面的,不鏽鋼大水缸把男嬰淹死,劉姓女子在土地公廟,把男嬰溺斃之後,再走回住家附近的變電箱,以塑膠袋裝著他的遺體,丟到後方草叢。」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宗豪:「指揮偵辦團隊查扣相關證物,並訊問劉姓女子後,認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一項,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於昨日深夜向苗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劉姓女子。」
▼女子先將男嬰帶到土地公廟,用不鏽鋼水缸淹死男嬰再棄屍。(圖/東森新聞)
小小男嬰出生才7天就死亡,還遭母親狠心丟棄在草叢,3個月後才被檢警找到,經檢察官初步詢問,劉姓女子的雙親渾然不知女兒涉嫌殺害親生兒子,因此已將兩人請回,劉姓女子則被依殺人罪嫌,並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獲准,檢察官將擇期解剖男嬰遺體,追查確切死因釐清案情。
(封面圖/翻攝自 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