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14歲少女離家出走1個月,翹家期間投靠一名鄭姓男網友,和對方及另外3名少年同住,沒想到,4人見少女年紀小,對性事懵懂,竟輪流找她嘿咻,鄭男甚至引誘她在住處及海邊堤防發生2次性行為,但基隆地檢署竟以調查後,找不出鄭男與少女發生性行為的證據,予以鄭男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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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少女小芳(化名)去年1月間突然離家出走,音訊全無,她的家人急忙報案協尋,終於在2月尋獲,小芳向警方表示,她翹家期間都住在網路認識的鄭姓男子家裡,且同住的還有另外3名翹家少年,5人每天生活在一起,小芳指控,她先後與鄭男及3名少年個別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去年2月間,她在基隆市外木山海興泳池附近涵洞內,再與鄭男與另名少年第2次嘿咻。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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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事後循線找來鄭男與3名少年偵訊,但4人都矢口否認犯行,警方訊後將鄭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法辦,另外3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不過,檢方認為,由於小芳年紀小,對性事懵懂無知,加上事隔多日才提告,所以未留下任何性行為證據,因此她一人的控訴,無法定鄭男的罪,檢方最後只好將鄭男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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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