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林姓男子,自稱12年前幫剛滿月的女兒拍嗝,因為女兒一直哭鬧,竟情緒失控痛毆女兒頭部,導致死亡,還把她藏在塑膠盒內,放置床底下11年來,搬家也都帶著女兒屍體,後來因虐嬰事件多,男子受不了良心譴責,向警方自首,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死罪,判林姓男子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圖/東森新聞)
抱著一個塑膠盒走進派出所,裡面藏的是女嬰屍體,這一藏就是12年,受不了良心譴責,女嬰父親在去年自首。
林姓嫌犯:「對不起。」
這句對不起,恐怕已經藏在心裡12年,女嬰慘死父親手下,事後判決出爐,林姓男子被判9年有期徒刑。
▼(圖/東森新聞)
事情發生在2006年1月,林姓嫌犯替剛滿月大的女兒拍嗝,但孩子哭鬧,身為父親的他加大力道拍打女嬰頭部,造成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腦髓損傷,導致死亡,這時他沒報案,竟用毛巾包裹屍體,將女嬰藏在這小小的塑膠盒,放在床底下,11年來搬家也都帶著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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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嫌犯鄰居:「(小朋友都是爸爸在帶?)對,都是爸爸在帶,(媽媽去工作是嗎?)媽媽有時候很少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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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是男子跟太太的第一個孩子,兩人之後還生下二女兒,妻子事後才坦承,早就知情,只是幫著隱瞞,不過合議庭針對這名狠心父親的行為,表示傷害未發育完成的孩子,屬重傷害犯意,但11年後自首,才量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還可上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