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差找同學聊天,豈料慘失身!台南一名女大生小芳(化名)與男友吵架,去找蔡姓男同學喝酒解悶,小芳醉茫意識不清,蔡男一時色慾薰心,強脫女方衣物後硬上,事後還聯絡小芳男友,將她抱回寢室。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起性侵案件發生在2016年11月某日凌晨1時許,小芳與男友吵架,因心情鬱卒去找住同棟的蔡男聊天,期間2人暢飲萊姆酒,但小芳喝完2杯酒後,發覺意識昏沉,蔡男見有機可趁,伸出淫手強脫女大生衣物,最後性侵得逞。
期間,小芳曾模糊醒來,發現自己赤裸裸躺在蔡男身邊,驚慌失措問道「到底發生什麼事?」蔡男則回「我們就做了啊」,女大生嚇得穿起衣服,但頭仍感到暈眩,最後不支倒地,等到再次清醒,人已躺在自己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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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蔡男霸王硬上弓後,若無其事用line聯絡小芳男友,將她抱回寢室,案發當天中午,小芳不堪自己失身,氣得傳簡訊給蔡男「怎麼可以趁人之危,我根本沒有意識,我好生氣、本來超信任你的,沒想到你居然這麼對我…我根本不記得,真的會昏倒」,氣得報警提告。
蔡男卻否認乘機性交,反辯稱女大生主動擁抱、親吻他,甚至還摸下體,以為女方的舉止有性暗示,「雙方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對此,小芳極力反駁,並無同意與蔡男發生性關係,也不知道是男友把她抱回房內。對此,法官認為,小芳已酒醉、意識模糊,難以抗拒蔡男的非禮行為,而蔡男為逞一己私欲,乘機對女方性交,造成女方生理及心理上的傷害,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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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大生遭男學撿屍性侵的憾事,台南市警局婦幼隊長陳福和提醒女性朋友「4不要」,包括「不要深夜單獨造訪男同學房間」、「若有必要深夜與男生見面,最好結伴同行,不要一人獨處」、「不要單獨與男性一起喝酒,若異性提供任何飲料,需避免飲用,小心很有可能被下藥」、「女學生租屋,最好住在女性專用宿舍,不要租住男、女房間混合的宿舍,減少遭異性伸狼爪侵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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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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