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事故已經過了1個半月,其中有5位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身故,不過卻因保險法規定而領不到理賠金讓家屬氣炸,交通部隨即表示會用專案處理,至於法令的限制民進黨立委就打算修法,至少別連喪葬費都不夠。
普悠瑪翻車受害家屬:「我給你錢,你可以選擇不賠,你不覺得這個法令訂的很奇怪嗎?」
▼(圖/東森新聞)
普悠瑪翻車事件,受害家屬越講越生氣,因為事發一個多月進入理賠程序,但沒想到,有5位15歲以下罹難孩童拿不到身故理賠金。
普悠瑪翻車受害家屬:「澎湖空難就發生了,這個沒有人提嗎?有提!為什麼不了了之?因為你們官員怠惰,維冠大樓發生的時候也發生,結果因為你們還是一樣不了了之,為什麼?還是你怠惰?現在普悠瑪事件又發生了,難道要一而再再而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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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家屬痛批的是現行保險法107條,規定未滿15歲未成年人保險,死亡時給付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換句話不到15歲等於拿不到理賠,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而當初立法原意,是避免父母先為小朋友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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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車受害家屬:「家屬在意的是,後續這個法規未來,如果一樣有小朋友,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家屬是覺得說它是不合理的。」
一方面要面對喪失親人的痛,又要處理保險理賠不合情理之處,法律引起人怨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就打算修正保險法。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有一些比較貧困的家庭,如果小朋友意外身故,甚至保險之後連喪葬的錢都不夠,是希望理賠上面可以有『上限』譬如喪葬理賠金,至少多少錢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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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該與時俱進,雖然失去的生命回不來,但至少政府做點什麼,彌補喪親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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