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有嫌犯向被害人買中古車,先付一些頭期款後,讓被害人同意先過戶,沒想到尾款沒付嫌犯就把車開走。有人百萬名車只拿到2萬4,嫌犯不法所得高達400萬。
▼(圖/東森新聞)
男子慌張衝進便利超商尋求幫忙,因爲自己的愛車被兩個嫌犯開走,而這兩個嫌犯竟然是聲稱要買車的客人,利用車主的信任進而詐騙。
徐姓被害人:「沒想到過完戶以後,他竟然這些東西都不要了,就把車開走了,就當著我的面把車開走了,很多人認為我們很愚蠢,可是我是覺得說,其實我是善意的。」
原來的慣用手法,就是跟車主說先付頭款再一起到監理所辦過戶,過戶之後領錢付尾款,但常常趁著車主不注意時就把車子開走,如果車主警覺性較高,不願意先辦過戶的話,嫌犯則會用話術說不想買了,從一月至今北台灣就有12件不法獲利4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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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被害人:「那我們的自救會裡面將近有15個人都是受這兩個人所害。」
就是這台白色百萬名車,徐先生當初和兩名嫌犯一起搭車到附近的郵局領錢,沒想到自己一下車兩個嫌犯就把車子開走,嫌犯互是甥舅關係得手車子之後,再用低價出售兩名嫌犯都有詐欺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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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偉仁:「在北台灣犯案多件受害者眾,本分局為了擴大清查犯下的這些案子,以及被害人再度被害,我們已經向士林地檢署,申請也獲准將該兩名嫌犯羈押禁見。」
嫌犯已經被收押禁見被害人站出來,一方面也想藉著這件事情呼籲大眾,沒合約等同沒保障,買賣必須謹慎小心,不希望類似案件又再重演。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