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召集人、政務委員吳澤成今(22)天表示,普悠瑪出軌意外的原因,初判是因為轉彎時超速。但造成超速的原因跟責任所在,尚須再繼續了解。而48歲尤姓司機員經宜蘭地檢署偵訊後,昨(21)晚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禁見。
▼普悠瑪翻車,司機被聲押禁見。(圖/東森新聞)
台鐵6432車次普悠瑪列車昨天在宜蘭新馬站附近出軌,造成18死190傷。行政院成立「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由吳澤成擔任召集人,釐清普悠瑪事故原因,今天已進行現場勘查,並召開第一次會議。吳澤成告訴中央社記者,初判普悠瑪列車出軌是因為轉彎超速,出事現場的轉彎半徑約300公尺,規定速率為時速75公里,但發生意外時,時速高達將近140公里。吳澤成說,至於到底是人為還是機器的因素造成超速,則還需要再繼續了解。
▼普悠瑪翻覆造成18人罹難。(圖/東森新聞)
吳澤成表示,現已指示台鐵立即全面對現有18組普悠瑪列車進行安檢,確保車輛狀況安全,加強現有鐵道防脫護軌措施,從嚴遵守行車規章,彎道處確實依速限減速。非有必要,不得隔離「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必要時,應採取降速運轉。他說,台鐵承諾今晚將完成全面盤點,23日完成安全檢查,並依示強化相關防護措施。另外,普悠瑪號游姓司機經宜蘭地檢署偵訊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