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男友該放生了!台北一名林姓男子4年前讀大學時,加入擁有20多萬社員的臉書色情社團「不公開資源私密社2.0」,因為新入社,林男為了獲取按讚次數,竟偷拍當時李姓女友的裸照,將多張胸部特寫、揉胸等私密照PO上網,事後遭到網友截圖散布,李女得知後情緒崩潰,怒告林男妨害秘密並分手,林男被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民事部分,高院加碼判決林男必須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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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男在2014年讀大學時加入該色情社團,李女提告指稱,這雖然是不公開社團,但社團人數多達2、30萬人,且對加入的社員並無管控及審核機制,任何人可隨時加入,且林男的臉書帳號沒有設隱私限制,且設定與她穩定交往中,所以儘管那些照片未指出她的姓名,但網友仍可藉由林男臉書,循線辨識出照片中的人就是她。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李女還提到,林男不只PO照,還附註寫道,「如果說她第一次也是給我,會很過份嗎?」她認為這種舉動已嚴重洩漏她的隱私、侵害她的名譽權與肖像權,且自己一開始並不知情,是有熱心網友告訴她,她才得知自己成了不雅照女主角,李女稱自己因為這件事感到焦慮而罹患重度憂鬱症,精神飽受痛苦,至今仍持續就診,因此向林男求償80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面對一連串指控,林男辯稱兩人當時是男女朋友,感情很好,他因為剛加入社團,為博取網友按讚,一時多想,就把李女的裸照上傳,但不到半天就後悔刪除,且他沒有拍到對方的臉,有些照片還是李女先自拍傳給他的,並表示自己只是學生,無力負擔高額賠償。
▼(圖/翻攝自Google map)
但法官審理認為,林男上傳的照片包括李女臉部畫面,已侵害其肖像權,至於胸部特寫、揉胸等照片,不論是林男偷拍或李女自拍後傳給他,都是情侶間私密照,李女不會希望讓眾人看到,林男的行為侵害李女隱私權、名譽權,高院審酌後加碼判林須賠償20萬元,全案已定讞。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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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恐怖情人!台中一名女直播主和男友分手,但對方卻因為不滿,多次威脅要公開她的私密照,今年4月,女直播主在網路上直播和粉絲互動,沒想到期間留言處竟出現數個帳號張貼她開腿、露乳的照片,PO照者甚至揚言要將影片上傳公開社團,直播主嚇得報警求助,才發現一切都是她的前男友所為。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這名年輕貌美的黃姓女直播主曾和一名單親爸王姓男子交往,對方在交往期間常贈送禮物,但黃女事後卻提出分手,王男心生不滿,要求黃女歸還贈送的物品,今年2月還多次傳訊恐嚇,表示不歸還就要散布其私密照,「不要不信邪」、「被傳上YouTube妳就別怨我」、「影片有大概160部,照片快3000張」,但對此威脅黃女都無動於衷。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4月底,黃女一如往常開直播,當時聊天室有近5千名粉絲觀看,不料直播到一半,留言處竟突然出現數個帳號,張貼黃女開腿、露乳的馬賽克照片,這些網友甚至留言,「爆漿今晚PO文」、「歡迎追蹤」、「直播影片檔,敬請期待」、「自願給的就是我的,怎麼用關妳屁事」,黃女憤怒報警提告,王男被逮後坦承犯行,並當庭向黃女道歉,但黃女不接受,表示「他說沒有要傷害我的意思,但他的行為都在傷害我,我沒有辦法接受他的道歉。」
▼台中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地方法院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散布猥褻影像罪,判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他用來恐嚇黃女的手機也一併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