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義市一名白衣男子想換過期的電影票,回去車上拿會員卡的途中手機不小心摔落,因而大罵女櫃台人員,誇張行徑引起網友公憤,他見事態嚴重後道歉,並表示自己的手機內有孩子小時候的影像,「比自己的命還重要」,所以當時才會情緒失控,深夜時也再度發文向自己的家人道歉,文中說道「希望各位網友針對我就好,我的家人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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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24日時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表示,一名男子於一家嘉義市的戲院大罵店員,原因是他要換過期的電影票,售票店員表示要有會員卡才能換票,該名男子只好回車上拿卡,路途中手機摔到地上,於是便把錯怪在售票店員身上,嚷著「因為你叫我拿卡才會摔到手機」,過程中還吼「你知道我生意做多大嗎?」、「真的是個王八蛋耶」並揚言要斷她手腳,誇張行徑令網友傻眼。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事後業者表示,男子拿過期的電影票要來換,本身就已經不符合規定,但為了追求好的服務,也是破例讓他換,但他路途中自摔手機,飆罵員工半個小時,業者說最後無奈只好賠對方4000多元。
▼(圖/翻攝自男子與網友的對話)
影片一PO網,立刻引發網友肉搜,眼見事情越鬧越大,男子趕緊出來滅火,並發文道歉,文中寫道「原本換票是不用提供會員卡的,結果售票妹妹叫我去拿,我也配合他,要死不死我一個動作手機掉了,結果整個手機壞了、我沒有使用雲端存檔,裡面有我很重要的資料跟我的小孩小時候的照片跟影片,這些東西如果因為這樣毀了,這是再多錢也沒辦法救回來的,當下我失控了!」
▲▼(圖/翻攝自男子臉書)
此外,他也在文末道歉,表示會面對所有事後該負的責任。針對網友對他的指控,他也再次在臉書發文,表明自己的情緒失控讓當事者受到了傷害,但這整起事件與自己的家人無關,希望網友針對他就好。換票一事,後來所引發的蝴蝶效應,恐怕是當事人始料未及。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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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去電影院買票、換票自己不小心摔到手機,竟遷怒櫃台小姐,狂譙王X蛋甚至人身攻擊說對方是「畜生」,事發後慘遭網友撻伐,對方也在自己的臉書上道歉。
▼(圖/爆料公社)當事人回覆網友的話
嘉義一名男子到電影院要換票,但店員要求出示會員卡,沒想到男子回去車上拿會員卡時,自己不小心摔壞手機,竟遷怒店員,在櫃檯前大呼小叫「我生意做多大,裡面有多少重要資料嗎?」、「叫你們主管下來啦!」
▲▼(圖/當事人臉書、爆料公社)
網友看了紛紛怒道「自己手殘還怪別人?」、「幹X娘罰8萬!」、「拉不下臉就不要繼續丟臉了」、「你掉的不是手機,是腦子!」事後電影院也回應表示,以和為貴已經給了客人4000元賠償。
(封面圖/爆料公社)
往下看更多新聞!法官批准!「台灣罵人價目表」這個字居然免賠錢
俗話說「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若在公開場合或是網路上,口出狂言並飆國罵,有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然後法院見。網路最近瘋傳一份「台灣罵人價目表」,上面不但標示了各種罵人字眼會被罰款的金額外,還附註「本價格已經過法官核准」,讓許多網友大吃一驚。
根據網友瘋傳的罵人價目表,仔細一看可以發現,其實這些都是歷年來法官以不雅字眼判決的案例,其中最令人感到意外的就是「幹細胞的幹」字。這個字法官認定為台語發語詞,並沒有侮辱他人的意涵存在,所以無需判賠。但是「特殊性關係」竟然榮登冠軍還慘罰100萬,是因為先前作家馮光遠譏諷金溥聰的事件所引起。另外,剩下的「更年期到了」、「賤人就是矯情」等,眼看雖然不像是髒話,但是挨罵的人受不受傷則見仁見智,而其他髒話都大概要罰千元到萬元不等。
近期法官的判決頻頻引起民眾爭議,所以網友們便為他們冠上「恐龍法官」的稱號。而其他網友看到這份罵人價表後,都紛紛回應「發語詞無誤」、「好好笑」、「這些我一定吉(告)」、「沒上榜不是更好?」、「價錢透明化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