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岡山路段發生槽車開了一半,輪胎竟然掉了,一路彈跳去撞擊中央分隔島後,再彈去撞擊後方的小車,小車雖然減速還變換車道,但還是被擊中,讓網友驚呼實在是太危險,而國道警察也追查到肇事的車輛,對駕駛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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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國道上的行車記錄器看到,突然間出現的輪胎,在路中彈跳撞向中央分隔島後,再彈向內側車道,藍色的貨車連忙踩煞車,輪胎再往中間車道彈去,綠色的自小客一面踩煞車,一面往外側車道閃去,還是遭大輪胎擊中,而將畫面放大仔細看,這個輪胎是由前方槽車的右後側出現,再一路彈向路中間的分隔島,被擊中的自小客女駕駛還好沒有受傷。
▼(圖/東森新聞)
國道五隊交通組長劉駿業:「因為這個輪胎掉落的時候,她已經有提前發現減速,所以這個輪胎撞擊到她的車輛的時候,並沒有造成太大的撞擊,所以她人並沒有受傷,車輛只有車頭的部分造成毀損。」
▼(圖/東森新聞)
這是今天(19號)上午發生在國道,岡山南下路段的意外,國道員警很快就追查到是蔡姓男子,所開的槽車是肇事的車輛,槽車的右後輪明顯斷落,而掉落的輪胎則相當的沉重,在國道上亂彈,撞擊的力道真的驚人。
▼(圖/東森新聞)
國道五隊交通組長劉駿業:「應該是機件老舊,或是維修時沒有把它鎖穩妥,才會造成這個輪胎的脫落。」
▼(圖/東森新聞)
雙方駕駛人都沒有酒駕,所以警方針對槽車掉輪胎這件事,對肇事駕駛開出三千到六千元的罰單,肇事駕駛還得賠償小車的損失,警方也提醒駕駛人,上路前真的要檢查車輛狀況,大車掉個輪胎對小車很可能就是致命的威脅。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更多新聞:時速至少115km!他抱怨遭惡意逼車 畫面曝光網友全怒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上傳一段行車紀錄器,提到「惡意逼車也不過就是如此而已吧!重點是中線車道在我前方也沒有車!我內側時速最少115km/h…」認為自己沒有違規,但畫面曝光後,卻反被網友砲慘,「三寶不意外 ,請問你是叉燒還是烤鴨?」、「你佔用超車道還敢嘴?」掀起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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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認為自己沒有違規,但畫面曝光後,卻反被網友砲慘。(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該名網友自認為已開在內線,且車道時速限速110公里的規定中,「我內側時速最少115km/h(GPS),我的錶速還比GPS要快上7~10公里!」、「速限110我開115~120(GPS)何錯之有?」不過,從影片中可見,原PO一直開在內線,才會遇到一旁車輛有逼車的狀況。未料,影片上傳不到一天,就已超過6000則留言,許多網友怒轟留言,「看你根本是不爽在內線被超車」、「沒要超車本來就要讓出車道」、「沒知識真的很可怕」、「不超車麻煩回中線或外線龜」、「佔用超車道還敢大聲,我管你開多快,後面有車來就閃開很難嗎?」
▼影片上傳不到一天,就已超過6000則留言,引來大批網友怒轟。(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同條第1項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一、時速逾80公里,惟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罰新臺幣3,000元。
二、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處罰新臺幣5,000元。
三、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罰新臺幣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