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女兒賣淫50人斬,媽媽報復行動讓人驚呆了!13歲少女以每次500元代價從事性交易,但因為怪異的行徑,媽媽查看手機才知愛女賣淫,氣得沒收手機,一名翁姓嫖客不知情,傳鹹濕簡訊約援交,媽媽喬裝少女赴約,成功活抓,翁男下場遭判刑4年。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2015年9月,高雄一名國中少女以暱稱「蟹老闆」在透過「遇見」APP賣淫,翁男約她碰面,以500元代價進行口愛。但少女經常深夜回家,又狂買衣服鞋子,媽媽驚覺有異察看手機,才知女兒從事性交易賺零用錢,氣得報警處理,並將手機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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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男食髓知味,再傳鹹濕簡訊給少女約炮,面對嫖客自找上門,媽媽將計就計,簡訊假賣淫對話「釣」出翁男,遭到警方活逮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翁男矢口否認約少女口愛,至於簡訊對話是玩笑話。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法官調查,發現少女僅10天就接客逾50人,儘管她對男客特徵有模糊,卻能清楚描述對翁男的頭髮特徵、車輛顏色及碰面地點等,高雄地院一審對翁男,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刑4年。全案可上訴。
(封面圖/圖/翻攝自Pixabay,示意圖,與新聞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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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女子為了幫何姓男友養小孩,竟出賣身體下海賣淫,男友還自告奮勇當馬伕,親自將女友送往賓館進行性交易,自己則待在車上,照顧年僅4歲的兒子。警方在賓館附近看到可疑車輛,上前盤查時,才抓包蔡女從事性交易,而何男還自行載女友賣淫,讓員警直搖頭痛斥,「太誇張了!」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年僅26歲的蔡女花名「妮妮」,外表清秀且身材姚挑,有不少客人上門進行性交易,平時透過LINE與嫖客聯絡,每次交易喊價8000元。由於應召站規定賣淫所得要分2000元給馬伕,為省下這筆費用,何男還親自接送女友。
近日蔡女與嫖客閻男聯絡,雙方討價還價後,敲定以6500元進行交易,而何男開著蔡女名下的轎車接送,並帶著4歲的兒子同行,沒想到停在台北市某間賓館旁邊時,被巡邏員警起疑查獲。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何男供稱,因為無業但須扶養4歲的孩子,無力負擔開銷,只好由女友接濟。警方訊後將何男依妨害風化罪送辦,另將蔡女與嫖客依社維法移送裁罰,並追查幕後應召站主嫌。